近日,重慶九龍坡的荔女士稱,11月1日,自己預約了第二天早上7點20出發(fā)到江北T2的一個專車,然后自己選擇了一條相對遠一點但是通暢的路線。結果司機在自己睡著的情況下私自選擇了一條路,滴滴客服稱,這個司機多走了10公里左右的路,然后自己到值機處的時間已經(jīng)是9點5分,造成自己誤機。
當時,滴滴出行平臺處理方案為免除其該單費用,并賠償640元代金券。不過,荔女士并不滿意。荔女士稱,因為本身的機票就是1070元,后來買的票是2639元,自己堅持滴滴賠償自己誤機所導致的機票損失費用。
有律師表示,這個賠償不合理,滴滴司機和平臺是合作關系,這個損失應該進行全額的賠償,平臺和司機應該共同承擔這個責任,乘客沒有任何過錯。
而就在過去了近一個月后,該事件又有了新的進展。
荔女士稱,11月29日,自己與滴滴總部達成和解,本次事件不是司機惡意繞路,也不是為了躲避擁堵而繞路,是走錯路折返,屬于司機業(yè)務不成熟的表現(xiàn)。滴滴在把事件理順了之后,認為確實應該承擔全部賠償,一共是2747元,一天之內就到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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