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有媒體報道稱,河南魯山縣農信社牽頭發(fā)放的一筆千萬元貸款涉嫌冒用他人土地抵押等問題,引發(fā)社會關注。
據(jù)反映人常某反映,在其丈夫陳某不知道的情況下,本屬于陳某的土地被冒用抵押貸款,雖有法院判決,但至今難收回。同時,該筆貸款涉嫌“貸款公司資質不夠、虛高評估、本息多年難收回”等問題。對此,魯山縣農信社回應稱,他們也是“受害者”,正在全力推進貸款清收,對于相關問題,待落實后回復。
土地被冒用貸款,真實權利人遭遇“解押難”
相關貸款協(xié)議
相關貸款協(xié)議顯示,2014年3月,由魯山縣農信社牽頭,聯(lián)合汝州農商行等其它3家銀行,向河南省華力置業(yè)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河南華力公司”)發(fā)放了一筆貸款,其中,魯山縣農信社承擔2000萬元,汝州農商行承擔1500萬元,其他兩家農信社分別承擔2000萬元;用途:購鐵精粉,期限:2014年3月3日至2016年2月20日,擔保人:景某,抵押物:魯山縣城區(qū)南沙河北側土地使用權及地上附屬物,抵押土地使用證號:魯國用【2010】第220204號D1宗。
“在我們不知道的情況下,土地被冒用抵押了”,對于上述貸款,常某說。
2005年,常某丈夫陳某與河南華力公司共同投資了魯山縣沙河城區(qū)綜合治理項目,政府以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方式進行對價補償。2010年,項目一期工程完工后,雙方獲得了補償土地,并以“河南華力公司”的名義辦理了《國有土地使用證》。其中,陳某分得三宗共計151.34畝土地使用權,編號分別為 “魯國用【2010】第220204號D1宗”、“魯國用【2010】第220208號D5宗”、“魯國用【2010】第220209號D6宗”。
合作開發(fā)協(xié)議及景某出具法人土地使用權證收據(jù)
2011年,河南華力公司被轉讓給景某。2012年,陳某與景某簽署協(xié)議,約定合作開發(fā)陳某分得的土地。隨后,景某收到相關土地使用證并出具收條。但是,土地一直未予開發(fā)。陳某訴至法院,請求確認合作協(xié)議無效,才發(fā)現(xiàn)土地被用于抵押貸款。
常某說,得知土地被抵押,他們將河南華力公司、景某告上了法庭。經審理,2018年,河南省平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下發(fā)《民事判決書》[(2018)豫04民初214號],判定陳某勝訴,
判決書指出,被抵押土地雖然登記在河南華力公司名下,但應當認定陳某才是真實權利所有人,享有土地使用權;河南華力公司明知其并非土地真實權利人,仍將土地進行抵押具有過錯,應積極與抵押權人協(xié)商,采取以其他擔保方式或擔保財產置換抵押物,或采取提前清償債務等方式消滅抵押權,并協(xié)助陳某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。
常某表示,目前,雖然判決已生效,但河南華力公司拒不履行判決,魯山農信社也堅稱自己“沒問題”,土地至今難收回。
貸款又曝問題多,本息多年難追回
據(jù)常某反映,除抵押物外,該筆貸款涉嫌存在更多問題。
天眼查等平臺資料顯示,河南華力公司成立于2005年,經營范圍:房地產開發(fā)經營等。2013年、2014年度,該公司負債總額分別為12403萬元、12625萬元,凈利潤分別為“-66萬元”、“-78萬元”。
2006年5月,原中國銀行業(yè)監(jiān)督管理委員會發(fā)布的《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社團貸款指引》規(guī)定,社團貸款的借款人應是“符合國家產業(yè)政策要求,與農業(yè)產業(yè)化經營和農村經濟結構調整相關的企業(yè)”,然而,在河南華力公司經營范圍中,沒有出現(xiàn)與農業(yè)或農村經營相關的字眼。
同時,根據(jù)相關規(guī)定,社團貸款要求借款人是信用等級在AA級以上,財務正常,經營狀況良好,有持續(xù)發(fā)展前景的企業(yè)。然而,河南華力公司在申請社團貸款時,已連續(xù)處于虧損狀態(tài),經營狀況并非“良好”。
河南華力公司2013年、2014年年度報告
相關貸款協(xié)議顯示,抵押土地面積:79956.57㎡,用途:住宅,評估價值:177527476.9元。
“抵押土地約合148萬元/畝,涉嫌虛高評估”,常某說,他們查詢《中國土地市場》相關交易記錄發(fā)現(xiàn),2013年8月,魯山縣政府公開掛牌成交了該縣城南新區(qū)祥瑞三路北側一處住宅用地,土地級別為“一級”,成交價格為1950萬元,約合每畝96萬元。被抵押地塊的位置和當時的已通水、通電、通路等情況明顯不如交易地塊,評估價格卻遠高于該交易地塊。
相關貸款協(xié)議顯示,該筆貸款的評估公司為“魯山縣建房房地產估價有限公司”。河南省住建廳相關通報指出,2017年12月,該公司因資質備案條件存在異常,被撤回資質證書,禁止從事房地產估價業(yè)務。
魯山農信社稱自己是 “受害者”,相關問題待核實后回復
對于上述貸款,魯山縣農信社是如何審核的?魯山縣農信社工作人員稱,他們按照法定流程對河南華力公司提供的土地證進行了核實,直到發(fā)生訴訟后,才知道有第三方的存在,也屬于“受害者”;對于“評估公司是誰委托的?魯山農信社又是如何認定評估公司估價的?”等問題,需要落實后回復。同時,該工作人員表示,貸款的付款方式是“受托支付”,他們把款項支付給了受托的第三方公司,對于河南華力公司貸款資質和第三方公司的相關情況,也需要落實后回復。
目前,該筆貸款的追償進展情況如何?該工作人員介紹,目前,7500萬貸款已償還一部分,剩下3300萬未還,我們已成立了清收小組,正在全力推進貸款清收業(yè)務,其中,該筆貸款的清收工作,由我們聯(lián)社理事長趙俊杰親自負責。前幾天,我們已向上級機構平頂山鷹城農商行申報了一版還款方案,以景某房產為抵押,可以解決五六千萬的債務問題,但只能拿出一部分資金償還該筆貸款。
既然抵押物價值能夠完全覆蓋社團貸款剩余部分的債務,為什么不把該筆貸款還清,給第三方土地解押呢?該工作人員強調,目前景某現(xiàn)金流比較緊張,我們不愿意他拿抵押物來置換,希望能拿回現(xiàn)金,“不管反映人有再大的冤屈”,我們也需要權衡方方面面的客觀因素,拿出一個我們認為的最佳解決方案。
針對相關情況,魯山縣農信社下一步準備如何處理呢?該工作人員表示,被抵押的土地實際上是拍賣不成的;他們已向公安機關報案,公安機關對景某作出了監(jiān)視居住的決定,6月30日到期;下一步,他們將會加緊催收。
根據(jù)《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社團貸款指引》等規(guī)定,牽頭社應在社團貸款合同生效后十日內,將合作協(xié)議和社團貸款合同報送省級聯(lián)社備案并抄送當?shù)劂y監(jiān)局;同時,銀監(jiān)部門負責對社團貸款的現(xiàn)場和非現(xiàn)場監(jiān)管,并設立風險分析預警指標;社團貸款形成不良,省級聯(lián)社應派人對代理社進行盡職調查并給予相關處罰。對于該筆貸款,河南省農信社是如何備案和進行盡職調查的?平頂山市銀保監(jiān)局又是如何進行監(jiān)管的呢?我們將繼續(xù)關注。(魏林甫)
來源:央廣網(wǎng) 鏈接:https://www.toutiao.com/article/7252631789800260152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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